內部稽核

本公司稽核室直接隸屬董事會,配有專任稽核人員,人員學經歷符合主管機關所訂稽核人員適用條件,由稽核主管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稽核結果,以落實公司治理之精神。

稽核人員於每年度辦理稽核工作前,依風險評估擬訂年度稽核計畫,該計畫應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修正時亦同。年度稽核計畫應確實執行並檢附工作底稿及相關資料作成稽核報告。本公司視各子公司之業務性質、營運規模及員工人數,指導其設置內部稽核單位及訂定內部控制制度自行檢查作業之程序及方法,並監督其執行。

年度自行檢查亦為年度稽核計畫中須執行之項目,為落實公司自我監督機制,督促各單位進行自行檢查,稽核室覆核其結果,併同稽核報告做為本公司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出 具內部控制聲明書之依據。

本公司視集團內各公司狀況設置稽核單位,本公司稽核室設置主管1人。

本公司於2017年11月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提報董事會或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